为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全面落实学院“三全育人”实施方案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形成良好的班风、学风,根据《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良学风班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,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良学风班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、2024级在读学生和班级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
1.班级学生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维护学校的稳定。
2.班委组织健全,班干部能以身作则,起表率作用,工作认真主动,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号召力,能积极配合学院和班主任完成各项工作,组织开展或参加各类有益于班风、学风建设的活动。班内同学能够互相帮助,班级凝聚力强。
3.班级学风、考风良好,上课出勤率高,期末考试及格率高,补考率低,无考试作弊现象。
4.学年中班级无严重违纪现象,无恶性事件发生。
(二)优秀学生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3.积极参加学院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4.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,保证较高的出勤率。
5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成绩优秀。2024年度课程正考成绩全部合格(无补考)且排名处于班级前25%。
(三)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1.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仅限于班级学生干部。
2.热心班级工作,服务班级同学,在社会工作方面有较突出的贡献。
3.符合优秀学生评选的全部条件。
三、评选比例
1.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比例占专业班级数的10%左右。
2.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%。
3.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20%,每个班级可推荐1-2名。
四、评选办法及程序
1.坚持公平、公正和公开的指导思想,坚持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的原则。
2.各班主任及教学点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度评选工作,并进行审核。
3.优良学风班评选采用申请---答辩---审批制。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提交申请材料,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答辩,择优评选出优良学风班。
4.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学院批准并发文。
五、申请材料要求
1.申请材料要求:以第三人称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。
2.申请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提交材料方式:由学生本人于2025年4月29日---5月7日登录学院网站(https://tjae.tongji.edu.cn)→学生空间→评优评先申请→选择申请类别(优秀学生/优秀学生干部)→在线填写个人事迹→提交。
3.申请优良学风班提交材料方式:由班主任/教学点老师于2025年4月29日---5月7日在系统中提交。
六、表彰奖励
学院对优良学风班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。
七、附则
1.凡学习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。
2.如发现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在评选过程中有违反校纪校规、弄虚作假现象,学院将取消其参评资格,并视情况进行处理。
3.上述评选事项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4月28日